2009年6月28日 星期日

國家信用違約掉期的迷思

信用違約掉期,簡單來說,是指債權方擔心其債務方違約,希望付出一個金額,以期萬一債務方違約時獲得賠償。(不是完整概念,這裡將其簡化)。初始見於1997年(由JP MORGAN 設計),最初是銀行用來對沖風險,及後發展成投機者針對「有問題」機構進行沖擊而獲利。

信用違約掉期由於是場外交易(OVER THE COUNTER),不太受監管,所以發展越來越快,花樣亦越來越多,創出「國家」信用違約掉期這個「究極」概念。

一間公司何以能為一個國家承保? 這個問題令人感到很「玄」。

當然,當代火箭專家會大演其字母方程式,解釋一間公司如果可以其分散風險投資(不同領域,不同地區)如何令其比單一地區更為穩健之流意見。但普多斯是一個很傳統的人,普某就是不能理解有機構可以為國家--一個有立法權力(即隨時可以修改遊戲規則去奪取你的財產)及軍隊(即隨時可以用武力奪取你的財產)的「破產」*承保。(現實中,某些CDS大莊家最終要由政府BAILOUT才得以苟延殘喘)

試用一個簡單的比喻,誰有能力去迫美國(擁有數千支核彈的國家)破產? 若她不能被迫破產,她又會破產嗎?

幸好,索羅斯先生給普多斯一個很好的解釋﹕
人們購買CDS不是因為預期債券最終會違約,而是因為預期CDS會在合約期限內升值。任何套利都無法修正錯誤定價。這在美英兩國國債中都能得到清晰的體現,兩國國債的實際價格都遠高於CDS所隱含的價格

索先生言下之意,CDS是一個遊戲規則的產物,情況就如在賭場開一款新賭博遊戲沒有甚麼分別。重要的不是這個遊戲背後的邏輯合理性,而是其遊戲本身。更重要的,這是一個沒王管(場外交易)的賭場啊。

所以,儘管美國(或甚至英國吧)不會被迫破產,但在這個遊戲規則下,其債券仍可能被降GRADE。只是,大家不會真的關心美國夠不夠油墨(她印銀紙便可還債)。而是在這個規則下,是否出現MISPRICING,是否出現投機獲利機會。

註(*)﹕國家「破產」概念其實狹義指國家發行債券的違約問題(如1998年俄羅斯債券違約)。這裡是想突出問題的邏輯合理性。

評級機構的迷思

普多斯曾被問及一個邏輯難題﹕
「在一個圖書館裡,是否可能存在一本收錄所有書目的書?」
據說,這是大數學家希爾伯特提出的20世紀23個數學問題中的其中一個重要問題。(普多斯不是數學家,只是道聽途說,如有錯誤,請各位指正。)普多斯說這是「重要」問題,因為其意涵可以引伸致各方面,包括下文想說的制度問題。

西方的制度精神講求制約﹕
政治上講求三權分立(行政,司法,立法各自獨立)。企業上講求問責(董事負責營運公司,會計師審核帳目並向股東匯報,股東有權罷免董事)等......為的便是防止「絕對權力」的出現。(Power tends to corrput ; and absolute power corrupts absolutely)。

然而,隨著社會不斷發展,許多新行業新機構陸續出現。例如﹕隨著經濟不斷發展,企業的融資需求不斷提高。評級機構的出現,便是為這些企業進行評級,鑒定其票據的質素。然而,返回第1個問題﹕誰為這些評級機構進行評級?

企業向評級機構繳付費用以取得評級報告。這裡不是明顯存在著利益衝突嗎? 誰去制約這些評級機構的權力?

誰改變了金融遊戲規則?

作者:喬治•索羅斯(George Soros)為英國《金融時報》撰稿 2009-02-04
過去,一旦金融體系瀕臨崩潰,政府當局就會趕來搭救,防止其跌落懸崖。這正是我在2008年所期待的,卻未能如願。2008年9月15日星期一,在尚未做好充分準備的情況下,美國投行雷曼兄弟(Lehman Brothers)獲准破產。這是一宗改變整個行業面貌的事件,後果是災難性的。 一開始,隨著投資者尋求避險,信用違約互換(CDS)——一種規避企業債務違約的保險形式——價格暴漲。保險業巨頭美國國際集團(AIG)當時持有大量CDS空頭頭寸,違約風險迫在眉睫。次日,時任美國財長漢克•保爾森(Hank Paulson)不得不改變姿態,決定拯救美國國際集團。不過,更糟糕的還在後面。雷曼是商業票據的主要做市商之一,還是這些短期債務的大型發行商。獨立貨幣市場基金Reserve Primary持有雷曼票據,因沒有資金雄厚的機構可以求助,該基金不得不“跌破1美元”——停止按面值贖回其股票。這在儲戶當中引起了恐慌:到週四,貨幣市場基金的擠兌便達到高潮。恐慌隨後蔓延至股市。金融體系心跳驟停,不得不進行人工急救。怎麼能放任雷曼倒閉呢?責任明確在於金融當局,特別是美國財政部和美聯儲(Fed)。它們聲稱自己缺乏必要的法律權力,這不過是個蹩腳的藉口。在緊急情況下,它們能夠也應該採取一切必要措施,以預防金融體系崩潰。它們在其他場合都是這樣做的。事實是,它們聽任了這一切的發生。從更深層次上講,CDS在雷曼的終結中也發揮了關鍵作用。我的解釋很有爭議,三步論證都會將讀者引入陌生的領域。首先,在股市中做多或做空,存在風險回報率的不對稱。(做多指的是持有一隻股票,做空指的則是出售自己並不擁有的某只股票。)做多擁有無限上行潛力,而下行風險卻是有限的。做空的情況恰好相反。不對稱以下述方式表現出來:人們在多頭頭寸上虧損會降低其風險敞口,而在空頭頭寸上虧損會增加風險敞口。因此,人們對做多失誤的容忍度,會高於做空失誤。這種不對稱阻礙了股票賣空交易。其次,要瞭解CDS,認識到CDS市場為做空債券提供了一條便利途徑。在這個市場上,風險回報的不對稱性正好與股市相反。通過買入CDS合約來做空債券,風險很有限,利潤潛力卻是無限的;與之相反,出售CDS只能帶來有限的收益,風險卻幾乎是無窮盡的。這種不對稱助長了對賣空的投機,反過來對基礎債券施以下行壓力。當人們預期走勢會不利時,其負面影響可能會變得勢不可擋,因為CDS通常按照權證而非期權進行定價,人們購買CDS不是因為預期債券最終會違約,而是因為預期CDS會在合約期限內升值。任何套利都無法修正錯誤定價。這在美英兩國國債中都能得到清晰的體現,兩國國債的實際價格都遠高於CDS所隱含的價格。這些不對稱很難與有效市場假說相符——根據該假說,證券價格應準確反映出所有已知資訊。第三步是要認識到“反射性”(reflexivity)——即對金融工具錯誤定價,可能影響到市場價格本該反映的基本面。這種現象在金融機構中表現得最為明顯:金融機構的運營能力基於信心和信任。這意味著壓低這些機構股價的“空頭襲擊”(bear raids)可以自我驗證。這與有效市場假說是截然對立的。將這三點綜合起來,就可以得出結論:雷曼、美國國際集團及其它金融機構都是被空頭襲擊擊垮的,其中,賣空股票和買入CDS彼此放大和增強。2007年“提價交易規則”(uptick rule)(只有在股價上漲時才允許賣空股票,從而阻止空頭襲擊)的廢除,使無限賣空成為可能。CDS市場為無限賣空債券提供了便利。二者構成了致命的組合。這正是作為全球最成功保險公司之一的美國國際集團所未能理解的。它的業務是出售保險,在發現定價嚴重錯誤的風險時積極承保,相信將風險多樣化可以減低風險。它希望最後能賺一大筆,卻很快遭到了毀滅。我的論證提出了一些有趣的問題。如果有關賣空股票的提價交易規則得以保留,但“裸賣空”(交易者沒有事先借入股票)和CDS投機均被取締,情況會怎樣?雷曼或許會免於破產,但資產超級泡沫會怎樣?人們只能猜測。我的猜測是,泡沫破滅的速度會更慢,後果也沒有那麼嚴重,但後續影響持續的時間會更長久。那樣會更類似於日本的經歷,而不是目前人們所看到的情形。賣空交易的正確作用是什麼?毫無疑問,它提高了市場的深度和連續性,增強了市場彈性,但它並非沒有危險。由於空頭襲擊可以自我驗證,它們應處於控制之下。假如有效市場假說有效,放任自流就存在先驗理由。實際上,無論是提價交易規則,還是僅允許賣空事先借入的股票,都是有效的實用措施,即使沒有任何明確的理論證明,這些措施也似乎很管用。CDS呢?對此,我的觀點比大多數人更為激進。流行觀點是,CDS應在受監管的交易所進行交易。我則認為,CDS有毒,只能按處方使用。它們可以用來給實際債券保險,但——鑒於其不對稱的特點——不能用來進行針對國家或企業進行投機。然而,被證明有毒的合成金融工具不只是CDS。債務抵押債券(CDO)的切割和投資組合保險合約同樣如此,這只是造成嚴重危害的兩個例子,其中投資組合保險合約是1987年股災的誘因。股票發行受到當局(諸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(SEC))的嚴密監管,衍生品及其它合成工具的發行為何不用呢?上述反射性及不對稱性的作用,應使人們拋棄有效市場假設,徹底反思監管機制。雷曼兄弟破產對消費者及企業行為產生了與20世紀30年代銀行破產同樣的衝擊效應,巴拉克•奧巴馬(Barack Obama)政府面臨的問題甚至比佛蘭克林•羅斯福(Franklin D. Roosevelt)當年遇到的更嚴重。1929年未清償信貸餘額占GDP的比例為160%,1932年升至260%;2008年則高達365%,而且必定會升到500%。這還沒有考慮衍生品比比皆是的情況。20世紀30年代沒有衍生產品,而現在這種產品使形勢變得益加複雜。有利的方面是,我們經歷過20世紀30年代,並且有約翰•梅納德•凱恩斯(John Maynard Keynes)的處方可以利用。泡沫破裂導致可能達到災難水準的信貸緊縮、資產清算、通縮以及財富縮水。在通縮環境下,累積債務的負擔可能使銀行業系統沉沒,拖累經濟陷入蕭條。必須全力防止這種局面。通過有序地創造貨幣抵消信貸緊縮、向銀行系統注資,以及登出或減記累積債務,我們可以做到這一點。這要求採取激進的非常規政策措施。要實現最佳效果,應綜合採取上述三項措施。如果這些措施取得成功,信貸開始擴張,通縮壓力將被通脹幽靈所取代,有關政府部門將必須消除經濟中的過剩貨幣供應,速度要像注資時一樣快。除非首先激發其反面,然後減輕不均衡,否則難以避免全球通縮和蕭條並存的嚴重不均衡局面。為防止美國經濟陷入蕭條,奧巴馬必須採取激進的綜合性政策措施。除了高瞻遠矚的財政刺激計畫,還應包括整個銀行系統的強制性資本結構調整,並徹底檢修抵押貸款系統——降低抵押貸款成本,減少抵押品贖回權的喪失。在抗擊蕭條和通縮的過程上,能源政策也可以發揮重要作用。美國消費者無法再充當全球經濟的發動機。替代能源和有利於節能的發展可以充當新的發動機,但前提是常規燃料的價格必須保持在足夠高的水準,從而使這些領域的投資變得合理。這要求將化石燃料的價格保持在一定水準之上。具體可以通過確定二氧化碳排放價格,徵收石油進口關稅等,以使國內石油價格維持在一定水準(比如說每桶70美元)之上。最後,必須改革國際金融系統。當前系統提供的遠不是一個公平的競爭場所,而是對控制著國際金融機構的國家有利,特別是美國,而損及週邊國家的利益。週邊國家受制於在華盛頓共識下形成的市場紀律,而美國卻不受約束。當前危機起源於美國,對周邊國家的損害卻更大,這表明了國際金融系統是如此不公平。必須協助保護週邊國家的金融系統,包括貿易金融,這要求能迅速提供大筆短期應急資金。周邊國家的政府還需要長期資金,以便實施反週期的財政政策。此外,銀行業監管需要國際協作。市場監管也應該是全球性的。各國政府還需在宏觀經濟政策層面進行協作,以避免匯率大幅波動和出現其他混亂狀況。本文概括簡述了扭轉全球經濟形勢需要做些什麼,它應能讓人明白這是一項多麼艱難的任務。本文作者是索羅斯基金管理公司(Soros Fund Management)董事長、開放社會協會(Open Society Institute)創立者。本文選自《金融市場新範式》(The New Paradigm for Financial Markets)電子書修訂版(PublicAffairs Books, 紐約)

2009年6月27日 星期六

是莊是閒?

承接上文討論世界的兩大遊戲規則。恰巧,今天畢老林在信報<投資者日記>中亦有提及這個情況,極具啟發性,大意如下﹕

從1944年布列頓森林會議,美國以採取固定匯率換取全球巿場開放,取代大英帝國的殖民秩序。老畢認為英美基本上奉行同一套遊戲規則,做莊做閒分別不大。但中美的遊戲規則絕不相同。美國可以做中國下家,讓中國鬆章,郤絕不能讓莊。

老畢言下之意,中美在世界舞台上關係必然會繼續相互交勁--即「磨擦著前進」(用老畢的話語)。

後記﹕回應老畢的一個觀點,英美做莊做閒,對世界經濟結構固然影響不大。但當時,英國又可以說不嗎?!

2009年6月23日 星期二

制度的本質

最近,普多斯讀巴魯克的自傳,其中不乏極其啟發性的觀點,特記如下

「行動需要及時付出,這一點可能特別突出了民主社會存在一個最殘酷的兩難現實。在民主制度下,多數人的意願理應是要根據規則和原則進行控制和支配。但對於處理很多關鍵問題,如果行動拖延至所有人均已看到需要采取行動,那必為時已晚。要是等到所有人都已看得清楚明白,一定是危險已經逼近或者讓我們無法控制了。」(Baruch: My Own Story)


一般來說,談論到民主制度,大家都是正面解讀這個制度。
即使是從較保守的角度來看,民主制度亦是一種能夠以和平方式除去不稱職領導者的制度(Karl Popper) 。但我們甚少注意到其另一面--即效率問題。

在和平時期,「效率」這個問題並不顯著。但當危機出現時,這個「效率」問題便有「致命」的影響。

貴為一代傳奇投機客,巴魯克在自傳中雖然沒有詳述自己的投機經歷,但他為民主制度下的資本主義社會規則(簡稱﹕遊戲規則)做了詳細的闡述,已令讀者受益不淺。

回看今日社會,咱們處於比巴魯克時代更為複雜的社會--既有歐美式(民主制度下)的資本主義這一套遊戲規則,還有富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遊戲規則。在這個環境下,普多斯認為有幾個大方向要注意的﹕
1) 面對當前金融危機,兩套遊戲規則的處理手法有甚麼分別(特別是在政府處理問題的態度和效率上)
2) 西方的資金想流入中國參與遊戲,中國的資金亦想走出去參與西方的派對。大家對對方的遊戲規則熟悉嗎? 若不,甚麼時候才熟悉?
3) 會出現遊戲規則統一的情況嗎?


2009年6月21日 星期日

香港精神

承接上文所討論香港精神,
普多斯認為最能反映這份精神的行業是小販,
其高流動性和靈活性給香港人提供了很大的發揮空間。

剛巧,練乙錚在6月17日於信報的評論--從小販行業看香港沒落論
正是反駁這個一般看法(摘要如下)﹕

「這個現象,和一些企業愈長愈大、把原來某些小販幹的活吸收了,並不矛盾;賣菜小販變成超市僱員,亦不反映社會階層向上流動性消失。在這個問題上,九五年經 濟學諾獎得主盧卡斯三十多年前寫過一篇經典論文,題為「企業的規模分布」(註2); 在文章的靜態模型裏,人們按自身的營商能力(entrepreneurial talent)或是選擇創業或是甘當僱員,而人群當中的營商能力分布狀況,決定有多少人自選成為創業者,而創業者的營商能力高低,則決定其企業規模。這個 道理不怎麼高深,但盧卡斯模型精妙之處,在於其動態部分。此前,經濟學家已經留意到一個實證規律:企業無論大小,平均百分比增長率都差不多;這個規律,稱 為 Gibrat's Law。盧卡斯把這個規律放進他的動態模型裏,推導出重要結果:在人均財富增長的同時,企業數目減少,規模增大,選擇當僱員的人數亦增加,選擇創業者的營 商能力門檻則愈來愈高。這些結論,不僅合乎效率原則,也合乎觀察到的現實;更重要的是,模型指出:當企業實質工資愈來愈高、超過一些營商能力不怎麼的人當小老闆的收入的話,這些人雖然選擇當僱員,但收入卻因此更高,在社會階梯上不是向下而是向上流動了」

對於上述專論(搬了一個nobel prize 論文出來),一般看法(即普多斯這類庸俗之輩)自然不能作出什麼回應,但普多斯還是認為練先生在這裡把問題的重心轉移了。

問題的重點是﹕
香港有提供機會給小販去競爭嗎?
而不是提供了競爭環境後會有甚麼結果。

近日新聞報導一個在中環當擦鞋匠數十年的師傅,因為政府部門告其阻街而面臨停業。

普多斯心想﹕
這位伯伯如何可以在大企業(例如某些一層式大型百貨店)裡,站在一個專櫃(booth)讓其為客人擦鞋呢?! 是否政府部門的過份擴張(科層的高度發展)導致香港失去了容納「小販」的空間呢?

「創意」救港?

在台北的三天兩夜行程裡,吃了大大小小各式各樣的街頭小食,每一樣都很有特色。
普多斯不禁反思起來﹕香港有甚麼特色小食?
說實在,貴為美食天堂,在小食方面咱們也不遜色﹕
煎鑲三寶,咖哩魚蛋,嗅豆腐...
甚至茶餐廳的雞尾包,檸七......
大排檔的干炒牛河,雲吞面等....
都是咱們引以自豪的代表作。

那麼,咱們最近又有什麼新作品?
......
珍珠奶茶
葡撻
各式各樣的特飲連所店
可是,這些全都是進口產品啊

普多斯看過一個電視節目,講述雞尾包的典故﹕
當時面包店每天都面對賣剩面包的難題,
於是,有人從雞尾酒裡得到靈感,嘗試將各式各樣賣剩的面包混合起來,
最終創出「雞尾包」
這才是一直支撐著香港進步的逆境創新精神

經常聽大眾傳媒引述說要以創新思維引領香港走出困境
但...不要先討論什麼宏大的科學園、中藥港吧
民以食為天,香港人的創意跑到那裡去呢?!

2009年6月20日 星期六

便利店的迷思

近日,便利店在香港如雨後春筍般出現。
普多斯便曾看見一條街上有三間便利店相連的「奇景」。
便利店的過度競爭,反映出現時社會經濟不景氣。不少人看不見經濟前景,便走出來創業(自僱),希望在逆巿中殺出一條血路。

這裡,普多斯有一個很大的疑問--
便利店是以經營權形式運作的,即越多便利店開張,總公司的收入便越多。
那麼,「開設便利店」是一門生意,還是其本身便只是一件商品?
店主是在經營一門生意,還是只是一個「franchise」的消費者,去購買一份希望?

普多斯剛從台北旅遊回港 ,發現台北的便利店「繁榮」程度比香港更甚。不少便利店的窗櫉附加盟章程和表格,開店十分方便快捷。普多斯心裡想﹕便利店的繁榮程度是否與經濟環境成反比?

後記﹕台北的便利店十分有特色,服務範圍亦十分多元化。
既然香港的便利店巿場已過度競爭,為何便利店還不學習台北--從服務方面去突圍而出(differentiate)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