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7月21日 星期二

社會學課程的第一本書

普多斯最近讀到一篇有趣的論述,作者認為如果要為關於美國人生活的社會學課程列一個閱讀書目,應該把<美國稅收指南>放在第一位。

「從這本書你會看到,國會真正重視的是「物」。「人」可以出生、結婚,死亡,而「物」卻繼續存在。在書中,一項工作要有價值,就必須成為「物」。如果你寫了一首詩,不管你用它換取甚麼樣的報酬,它都成為你的收入,按照最高稅率征稅。稅法規定—創作物需要處理為收入。但如果你以10美元的價格將詩賣給我,它就變成財產,如果我再把它以1000美元的價格賣出去,我只用支付資本利得稅—因此,相比而言,社會更青睞交換,而不是創造。……舉例,假如你寫了一首詩獲得成功,你的聰明稅務顧問會建議你趕緊去鑽一口油井。避稅行為將本該按照收入所屬稅率交稅的資金轉換成被稅法承認的「物」,最終創造出資本利得,降低了適用的稅率。」<見(c)Adam Smith, Supermoney>

同樣道理,透過稅法,咱們也可以更理解其它社會。

舉例說,在香港,由於沒有資本增值稅,加上拍賣土地是政府主要稅收來源,形成香港房地產會易升難跌的格局。

最近,普多斯亦讀到一篇金融時報的論述,指出英國的新稅務條例令多家跨國企業宣佈其總部將會撒離英國,其主要原因是新稅制令有關知識產權收入的稅務支出大增。

從稅務指南去瞭解一個社會,的確開拓了一個新視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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