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7月7日 星期二

行政三分制

日前普多斯談到西方制度的制約精神(見6月28日<評級制度的迷思>)。剛巧,近日練乙錚先生在其專欄<香島論叢>引述內地的「深圳巿綜合配套改革總體方案」。方案指出深圳要實施四個先行先試—而文中強調第四項即「加強內地與香港經濟合作的重要事項先行先試」--「建立決策,執行,監督三者相互制約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」(簡稱行政三分制),作者認為這是內地吸收引進香港價值精神之舉。

據練先生所說(普多斯同意),在祖國眼中,香港的價值並非甚麼基建,科技,創意,或近來的甚麼6大產業,而是香港吸收了英式的一套行政管理技巧及法治精神,並行之有效的寶貴經驗。內地以深圳作為一個融合試點,寓意深遠,見微顯著,值得深思細味。

不過,練氏亦指出祖國改革的阻力與困難(主要論及上層政治鬥爭方面)。普多斯希望從法治與媒體監察方面作多些補充。

西方的三權分立有一個關鍵的基礎--法治獨立。這是整個制度(可引伸至金融體系成敗)的基石。試舉一個簡單的例子﹕近日上海出現史無前例(引述當地居民在電視台訪問述語)的整楝樓倒塌事件。這件事當然引起各地廣泛討論。當地居地十分關心同一個屋苑其它樓宇的質素,要求發展商退還款項。普多斯與友人討論此事時,大家對退還款項均不表樂觀。但類似情況,若發生在香港或其它歐美地區,大家可能會較安心(大不了最終便上court打官司吧,明擺著是居民有理,大家不擔心打官司)。這個「信心」便是源自法治獨立。而不要看小這個「無形」的資產,星斗巿民投資一百幾十萬尚且缺乏信心(缺乏遊戲規則的守護),那些動之數千億的機構會放心將大比重資產放進內地嗎?


另一點是媒體監察功能。練先生在文中亦舉一個例子﹕在西方「規條說不清的事,你做不做,自己用常理想想--明天<華郵>刊在頭版會怎樣?」言論自由,訊息流通是一個強力的監察工具。


而說實在,祖國在這方面亦有很大的進步。早前普某與友人到深圳遊玩,看到某雜誌封面頭條竟是塌橋事件和「有背景人士」飛車撞死人事件。普某大感驚訝,連忙買下來細看(盛惠人民幣10元,不算便宜),看出有些媒體實在是有心扮演一個社會監察者的角色。


可是,這只是一個「局部戰」,從整體來看,祖國的媒體自由問題始終是一個「結構性難題」。最近,「綠壩」事件已令普某在深圳一行的良好印象一掃而空。不論「綠壩」是想過濾甚麼資訊,但其「過濾」的出發點而令普某感到惋惜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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